栏目: 法治
2026-04-17
近日,有热心网友向媒体爆料称:在浙江衢州一省重点项目“罗樟源水库工程施工标”中标结果公示后他发现“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王晓峰同时还是两个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”,他质疑王晓峰一人身兼数职,能否真正履行相关职责,是不是中标企业的项目经理只是个影子,真正的项目负责人是“挂靠方”的人,
浙江省拥有全国最长的海岸线,河口潮差大,曾一度因台风暴潮导致较大社会经济损失,近年来浙江省政府十分重视水利设施的投入,从2021年5月开始实施《浙江省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建设规划》,要把沿海防御能力偏低的1000公里重要海塘,建设成高标准海塘。 除此之外,还加大力度建设大中型水库。3月18日,浙江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《衢州市衢江区罗樟源水库工程施工标》(标段编号QJ20260213001601)中标结果进行了公告:中标单位为: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,项目经理:王晓峰。中标价格为92985.789300万元,工期2026天。
据了解,罗樟源水库是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的中型水库,地处衢江支流上山溪流域,距城区约25公里。该工程以防洪、灌溉为主,兼具生态改善与发电功能,2025年4月获浙江省发改委可研批复,同年9月初步设计获批。水库总库容5854万立方米,正常蓄水位244米,采用弧线型重力坝设计,最大坝高113米。建成后可将高家镇、樟潭街道防洪标准提至50年一遇,年均补充灌溉用水1621万立方米,惠及5.3万亩农田,并下泄生态水量2942万立方米。配套工程包括导流洞施工、道路改复建及罗樟源-下山溪调水工程,总投资约28.77亿元。

9.3亿投资,2026天工期,这座113米高的大坝将改写大洲镇的水命运——5854万立方库容守护汛期安稳,6000千瓦电站点亮旱季希望,2973米调水隧洞成为旱涝之间的生命线。当表孔精准定格在244米刻度时,水不再是天意,而是攥在掌心的安全感。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中标单位,本无可厚非。因为该企业曾荣获国家水利工程最高荣誉“大禹奖”,这一殊荣是对公司专业能力和工程质量的高度认可。同时,该公司在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,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进一步彰显了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。但该公司任命的罗樟源水库项目经理“王晓峰”同时还在多个在建项目中任职让许多知情人吐槽。
有知情人介绍,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,作为市“百项千亿”工程中的重大建设项目,目前正稳步有序地推进。其中,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中标的南片海塘二标段工程总承包(EPC)(2022年12月起)的技术负责人也是王晓峰。
此外,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中标的“浙江镜岭水库工程输水工程土建7标(自2024年10月31日起)”的技术负责人也是王晓峰。
经实地走访,证实知情人所言不虚,上述两项目目前均未完工,且王晓峰履约打卡涉嫌造假(附“浙里办电子围栏”风险提示及打卡记录)。

(浙里办电子围栏王晓峰履约风险预警)

(南片海塘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公示牌上显示王晓峰为施工技术负责人)

(王晓峰3月份在南片海塘二标段的打卡记录)

(上面明确显示:工程尚在施工中)
那么,问题来了:一个人能同时担任多个在建项目的负责人吗?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任律师说: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九条明确规定,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。该规定主要针对“项目负责人”(项目经理),对于“技术负责人”是否同样受限,法规未作直接规定。但是从实践来看,技术负责人需深度参与项目技术方案、质量控制等核心工作。同时担任两个未完工省重点工程的技术负责人,难以保证履职时间和精力投入,尤其当项目技术复杂、工期紧迫时,极易导致现场管理缺位。
一位业内人士称:一般情况下,省重点工程招标文件通常会规定,施工负责人“投标时无在建项目”或“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”。根据目前调查情况显示王晓峰自2022年12月和2024年10月起分别担任两个未完工项目技术负责人,均未撤离。
在此种情况下又担任“衢州市衢江区罗樟源水库”这一重点项目的项目经理,无疑会出现履约能力不足的可能,作为另外两个项目技术负责人肯定会出现无法全职投入的问题,将导致现场技术决策延迟、质量控制缺位、安全隐患增加的可能。
业内人士还表示,禹顺生态建设公司此举涉嫌违反“一师一项目”核心规定: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》(试行)第九条明确规定,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。例外情况有三种:同一工程分段/分期、合同验收合格、非承包方原因停工超120天且建设单位同意。王晓峰在罗樟源水库工程中拟担任的“项目负责人”正是此条款严格限制的岗位。同时违反关键岗位人员专职要求:多地规定(如江西省)要求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(包括技术负责人)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。王晓峰已兼任两个项目的技术负责人,再担任第三个项目的负责人,明显违反此项管理原则。
首先,无法满足最低在岗时间:对于省重点工程,关键人员(项目经理、技术负责人)每月在岗履职时间通常要求不低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%。同时负责三个大型项目,在物理时间和精力上绝无可能满足该要求。
此外,对工程本身造成的直接风险。现场管理缺位:项目负责人无法常驻现场,将导致技术决策延迟、施工组织协调不畅、安全与质量监管流于形式。工期延误风险极高:省重点水利工程工期紧迫,任何协调、决策的延误都可能导致关键节点滞后,引发连锁反应,最终导致项目整体延期。
质量与安全失控:技术复杂的水利工程,如水库、海塘,其质量与安全高度依赖现场持续的技术监督与管理。负责人分身乏术,极易埋下质量缺陷或安全事故隐患。
罗樟源水库工程作为衢江区“十四五”期间单体投资最大的民生工程,其成功建设至关重要。王晓峰同时肩负三个未完工省市重点项目的关键职责,已远超个人履职能力的极限,实质上构成了“挂名”而非实干。这不仅直接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,更会给工程带来不可估量的管理风险、质量安全隐患和工期损失。因此,建议当地监管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,必须对此类触及红线的违规行为予以“一票否决”,确保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能够真实、全职、尽责地履职,保障重大民生工程的建设大局。(文/图 赵旭东)
本文转载自浙江日报潮新闻客户端、今日头条-法制与社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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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讯来源:浙江日报潮新闻客户端
责任编辑:浙江日报潮新闻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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